政协先进界别组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政协**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界别组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通过评选先进界别组,进一步调动界别组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界别组活动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先进界别组评选遵循活动数量与质量相结合、自评自报和统一审定相结合、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测评推荐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内容1、组织活动情况。各界别组开展活动要围绕履行政协职能,注意体现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优势,做到主题明确、形式活泼、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年度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台帐)。每界别组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委员平均参加率在70%以上。
2、提出提案情况。各界别组要结合活动内容组织和引导委员撰写提案,每年至少以界别组名义提出一件集体提案。集体提案力求集中界别集体智慧、反映界别共性要求、展现界别建言的水平,争取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政协专委会督办的重要提案或被评为市政协优秀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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