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利工程新模式初探
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全县总耕地面积44.37万亩,基本农田31.09亩,农业人均1.54亩,其中保灌面积6.14亩,饮水工程151处,解决了10.2万人吃水难问题。
(二)工程管理现状。目前全县有县级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站一个,编制4人,主要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属于纯公益性水管部门,性质为事业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管理人员1人,干部职工3人。目前有工程师3人,高级工1人。2000年乡镇机构改革,全县12个乡镇水管站全部撤销,工作人员一部分分流到农业综合服务站。全县公益性水利工程点多面广,水利工程建设方式多种多样,资金构成不尽相同,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核算,平利县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经费有一定困难,目前平利县因资金、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的困难,还未组织开展全县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费用的核算,尚未出台全县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二、小型水利工程制度改革情况和存在问题
2003年平利县人民政府〔2003〕56号文件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小型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平利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响应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几年的工作,在明晰所有权的基础上,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制等各种形式实行水利工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合理处理了水利工程责、权、利的关系,明确各方的建管任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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