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策略
资源型城市是随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的开发而兴起,并以资源开采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在社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曾为国家提供了主要生产资料、巨额利润和税金的资源型城市面对世纪之交资源短缺状况进一步加剧的新态势,其生存与发展不仅面临新挑战,而且直接关系到城市体系乃至区域和国家的持续发展大局。因此,及时研讨资源型城市要持续发展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资源型城市的发展特点与问题
资源型城市是伴随着资源开发,矿区经济的发展而壮大起来的,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仅以黑龙江省为例,伴随着煤炭、森林、油田的开发而崛起的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伊春、大庆等6个煤城、林城、油城,其城市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城市体系的近1/3,占全省的1/4,在全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居于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
但是,资源型城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城市产业结构偏重,城市增长方式比较粗放,城市布局随资源开发就近建设而过于分散等特点。
(一)资源短缺条件下资源型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
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增长过分依赖自然资源的产出是资源型城市经济结构中最重要的特征,而且资源型城市产品结构中初级产品都占绝对优势。以黑龙江省为例,1990年6个资源型城市主要资源型产品占乡以上工业产值之比平均62.6%,其中最高为92.6%(七台河),最低为32.6%(伊春);加上资源加工型产品,平均占乡以上工业产值之比为75.9%,最高为96.5%(大庆),最低为为58.4%(鸡西)。从中可见自然资源在资源型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近年来,由于可采资源日益减少,资源开采难度越来越大,缺乏足够弹性的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结构日益显示出其不合理性,资源危机进一步引发了经济危困和生态危机(表1)。资源型城市“三危”现象的产生是长期积累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自然资源的产、供、销几乎完全在计划体制的控制下运行,资源产品的绝大部分被国家几十年一贯制地以指令性计划调拨的方式拿走,进入市场的自主权极校资源无价、原料低价、制品高价的价格体系使资源型城市缺乏足够的再生产及产品结构更新换代能力,同时也迫使资源型城市加大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强度,所以一旦自资源开采进入后期,资源型城市必然出现“三危”现象。可见,资源型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所走的是一条既“不持续”也“难发展”的粗放式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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