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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勘探主要问题

众所周知,岩土工程勘察主要是为建(构)筑物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然而由于当前岩土工程勘察实行市场化,全面放开,一些勘察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互相压价,致使勘察工作粗糙,勘察手段选择不合理等一系列不规范行为充斥勘察市场,难以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1野外勘探工作

岩土工程勘察一般时间短、任务重且突击性强,尤其是野外勘探作业。因此,勘探前如果没有综合周密的计划安排,等发现问题时野外勘察工作已基本结束,若重新补充勘探工作势必事倍功半。

1.1关于勘探点布设、勘探深度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4.1.16.1条对勘探点布设有明确规定。但混乱的勘察市场导致不规范的勘探点布设行为:有的把勘探探孔布在建筑物的中间,造成二排孔变成一排孔或变成一个梅花型或折线型孔;有的在复杂的山前倾斜平原中,也不管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如何,仍按方格网布孔。孔的间距定在规范允许的上限,造成控制不了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洪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和夹层或透镜体的分布范围。勘探深度视基础形式的不同,如:一般5-6层砖混结构住宅,勘探孔深15m基本可满足要求;而5层框架结构住宅由于柱网的柱荷载大,基础面积大甚至可能采用桩基,勘探孔深度15m则一般不够。勘探深度随地层工程地质性质不同也有差异,如:埋藏较浅且工程地质好的密实碎石土及基岩地区,勘探孔深度较浅;而工程地质差的淤泥及松散杂填土地区勘探孔深度较深。这就要求在勘探前对勘探区域地层大致情况有所了解,做到有的放矢。

1.2关于原位测试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对原位测试有严格的规定和技术标准,但在施工中常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具体表现在:

(1)静力触探按规定应定深调零以减少零漂。有时图省事不按要求调零,造成数据采集不准。尤其在气温与地温相差较大的冬天、夏天触探指标相差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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