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研究理论创新
作为宗教理论研究者,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应与我们关涉的宗教实际相结合,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从事宗教研究和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据“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探析宗教与人类生产力发展的复杂关系,看到宗教作为“潜在的精神力量”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和作用,认识到“精神变物质”的意义,从而从促进、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这一角度来评价宗教的历史及现实作用,引导宗教今后的发展。遵照“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们应该了解宗教的文化意义,把握宗教在人类文化及文明发展中的定位;“先进文化”并不一定为“单一文化”,更不能被误解为脱离实际、脱离历史的“文化虚无主义”;应从“多元文化”、“文化综合主义”、文化共识、文明共融的角度去体悟“先进文化”的蕴涵,这样就可以对宗教文化在中国文化及世界文化中的角色和作用加以比较正确或准确的理解。把宗教文化的升华与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相结合,以“海纳百川”、“厚德载物”的气魄来复兴和发展中华文化,解决我们的文化自知、文化自觉和文化更新的问题。体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则要关注、关心中国上亿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并要看到这上亿信教群众在中华民族群体和整个人类群体中的作用及影响。因此,宗教研究是对人之“群体性”、“群众性”的研究,宗教工作属于最重要的“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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