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当代中国社会的正义取向
摘要。本文首先从正义的前提、社会作用、判断标准和具体形式着手,提出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义判断的标准是建立在义务论基础上的基本道德。根据这些判断与概念,作者指出了中国社会在正义的判断标准上的不明确以及正义观上的不足之处。认为当前应从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出发,以建立在传统契约论基础上的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作为借鉴,来探究和规范当前的社会正义观和正义取向。
关键词:社会道德正义状况正义形式正义观选择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利益格局的改变使居民收人差距持续扩大,分配领域的公平问题已成为人们最为关心也是讨论最为激烈的话题之一。由此,人们对社会正义的内在要求更加强烈,政治上追求平等,经济社会生活寻求“公正、公平、公开”已经成为人们对社会体制合法性的要求。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可以认可的最基本的正义判断标准和分配形式,它是人类人文精神的内省体现,特别是罗尔斯建立在传统契约论基础上的正义理论,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最基本正义概念来审视我们的社会,发现我们社会正义观的失范之处,从而为改善我们的社会正义观和正义取向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社会为什么需要正义。这是讨论有关正义问题时首先需要说明的。社会之所以需要公平正义是基于“资源适度稀缺”和“人的自利性”这样两个前提。18世纪英国思想家休漠曾说:“大自然把所有外在的便利条件如此慷慨丰足地赠予了人类,以致没有任何不确定的事件,也不需要我们的任何关怀和勤奋,每一单个人都发现不论他最贪婪的嗜欲能够要求什么或最奢豪的想象力能够希望或欲求什么都会得到充分的满足。……在别人占有这个对象、我只需一伸手就可拥有价值相同的另一个时为什么称这个对象为我的呢。在那种情况下,正义是完全无用的,它会成为一种虚设的礼仪,而决不可能出现在德性的目录中。这里休漠概要地阐述了人类的自利本性与社会资源稀缺性间的关系。美国当代思想家罗尔斯在继承休漠这一观点的同时认为:“在许多领域都存在一种适度的匾乏。自然和其他的资源并不是非常丰富以至于使合作的计划成为多余。”实际上,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社会地位、职位、收人、荣誉等社会资源都属于适度匾乏的资源,都不可能足够到使每个社会成员得以平等地分配。资源适度稀缺—既不是极度稀缺也不是足够丰富,这就意味着如果资源极度稀缺以至于人类合作都不可能获得足够的基本生活用品,那么一切道德原则都将成为虚无的东西;如果资源足够丰富到能够满足每个人的需要,那么正义原则也将成为多余。而现实社会中,正义既不是虚无的也不是多余的,正义原则恰恰应当成为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依据。
(未完,全文共9333字,当前显示112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