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经济学的理论及可行性
从布莱克(black,1970)开始,当代一些学者开始探讨记账单位(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流通手段)分离的可能性。他们设想记账单位是纯粹抽象的,与行使交换媒介职能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完全分离开来;所有的交换媒介都是内生的,不存在中央银行和法定货币(基础货币),人们可以用任何形式的资产清偿其债务.这种理论被称为“新货币经济学”(newmonetaryeconomics)。实际上,在金融史上曾经出现过类似于新货币经济学记账单位与交换媒介分离的理论构想的货币制度。古典经济学家曾广泛引用过非洲原始民族曼迪果人的支付安排,他们采用一种称为“马居特”(macute)的抽象记账单位。西斯蒙第在《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中提到:“马居特与任何事物都不相干,而只是人们想象出来用于比较商品价格的一个名词。
人们说这头牛值10马居特,这个奴隶值15马居特,那个玻璃项链值2马居特……,而实际上这些物品都是互相直接交换的。”欧洲大陆的货币制度也很早就表现出记账单位与交换媒介的分离性。金德尔伯格指出:“记账货币的计算并不需要有真正的硬币,就像人们不需要用尺子来计算距离一样。很早的时候,镑和先令是用来给商品定价的,铸成的硬币仅银便士而已。在比较不同硬币的价值时,货币的记账单位作为货币的货币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在18世纪的米兰,流通于市面的硬币多达50种。要处理好这种局面,只有使它们相等于一个抽象的、甚至是想象的单位,如利弗或里拉。”然而金融史上记账单位与交换媒介的分离只是一些偶然事件,以至于很长时间以来人们一直认为记账单位与交换媒介的结合是理所当然的。不过,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电子货币和证券化的发展有可能使新货币经济学的理论构想走向现实。
一、记账单位与交换媒介分离的魅力所在——支付体系中性
新货币经济学者认为在记账单位与交换媒介分离的支付体系里,不会再有因货币供求失衡引起的宏观经济波动,这正如萨伊所说的“供给创造对自己的需求”。也就是说,支付体系是中性的,银行和个人的支付与交易清算活动不影响作为记账单位的任何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购买力,不影响一般价格水平。
法马(fama,1980)认为在这种支付体系里,莫迪利安尼—米勒的纯财务决策无关性定理同样适用于银行:“银行代表存款人持有资产组合,因为它可以更有效地维持支付体系。……但银行只是存款的被动供给者,银行体系在价格决定及实际经济活动中至多只是被动的影响因素。”我们下面把新货币经济学的支付体系与传统的金本位制度相对照,以理解法马所描述的这种支付中性。
在金本位制下,记账单位是金,法律规定1个货币单位(如1美元)的含金量,一般价格水平的决定可简单表示为:p=$/cpi消费品组合:($/单位量黄金)x(单位量黄金/cpi消费品组合)。其中,cpi消费品组合表示计算消费物价指数的消费品组合;($/单位量黄金)表示单位量黄金(如一盎司)是多少美元,它是法律规定的;(单位量黄金/cpi消费品组合)表示黄金与构成消费物价指数的商品组合之间的相对价格,即一个消费物价指数商品组合相当于多少黄金。在金本位制下黄金既是记账单位,又充当一般等价物。也就是说,黄金作为基础货币,充当银行同业清算手段,它同时也直接用作交换媒介(金币可以直接流通)。银行为了保证其票据兑现,必须自己持有一部分黄金储备。这样,银行的储备选择行为会影响作为记账单位的黄金的需求,会影响黄金与其他商品的价格(单位量黄金/cpi消费物价组合),从而也会影响名义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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