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的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面对错综复杂、充满变数的宏观环境,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财税形势研判,强化与国地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重点税源、主体税种的分析和监管;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推进建立房产交易税二手房价格评估机制,大力争取限售股减持等易流失税源回流;落实地方税收保障办法,有序筹建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提高综合治税管理水平;建立非税收入资金实时监控体系,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化创新改革,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福州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市(含平潭,下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53.97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完成预算的105.2%;加上划中央收入235.15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689.12亿元,增长15.4%。支出534.36亿元(含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比上年增加124.99亿元,增长30.5%。政府性基金收入509.53亿元,增长63.6%,完成预算的111.0%;支出515.25亿元,增加176.51亿元,增长52.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96亿元,同口径增加7.12亿元,增长10.5%,完成预算的102.8%;支出56.60亿元,同口径增加7.49亿元,增长15.3%。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69.64亿元,增长13.4%,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4%;加上划中央收入87.67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257.30亿元,增长13.2%,完成预算的100.2%。预算支出104.60亿元,完成预算的87.1%,加上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42.15亿元,支出共计146.75亿元,增长43.2%。政府性基金收入220.74亿元,增长130.3%,完成预算的105.6%;支出199.10亿元,增加83.22亿元,增长71.8%。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84亿元,同口径增加6.21亿元,增长13.3%,完成预算的102.1%;支出36.93亿元,同口径增加5.11亿元,增长16.1%。
中央、省级财政共下达福州市专项补助资金65.14亿元,增加5.13亿元。共取得省转贷福州市地方政府债券11.51亿元,比上年增加9.21亿元,是历年转贷金额平均数的2.5倍。
[开源节流双管齐下]
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拨付28.65亿元,支持南江滨东大道及延伸段、南台大道南段、铜盘路、林浦大桥、螺洲大桥等市政道路、桥梁的提升改造与建设。拨付1.52亿元,加快实施闽江北港南岸、南江滨东段及魁岐排涝二站防洪工程。投入31.82亿元,支持铁路、高速公路、地铁1号线建设。投入10.45亿元对投融资平台承担的公益性及半公益性建设项目进行固化补助。拨付0.50亿元,保障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项目建设。
支持开拓市场促进消费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投入0.60亿元,扶持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研发、技改和国际认证等,增强出口产品附加值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筹措0.20亿元,建立外贸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采取政、银、企合作方式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帮助外贸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拨付0.77亿元,助推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加大在央视等重要媒体宣传福州力度,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温泉旅游、森林旅游,成功举办第四届福州国际温泉旅游节。推进“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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