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第四季度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总结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我院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活动,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线,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核心,结合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立足我院实际,深入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平安xx、法治xx作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10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是全市目前唯一获此称号的基层检察院。
一、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77件77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59件102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03件640人,提起公诉552件804人。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成功起诉了钟某全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案。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1人,涉案事实100余宗,我院全面细致审查证据,积极引导侦查,正确适用法律,形成20余万字的案件审结报告,经过5天庭前会议、7天公开审理,21名被告人全部获得一审法院的有罪判决,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办理了涉案金额达2800余万元的廖某能等10人非法采矿案,黄某棠非法运输4.15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制品案等案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参与“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办理了刘某彬等12人电信诈骗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社会危害性小的初犯、过失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以及犯罪情节轻微、双方自愿和解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50人,不起诉33人,减少社会对抗。如在校大学生郑某隆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郑某隆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谅解。我院综合全案证据,依法对郑某隆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做好法制教育工作,勉励其好好完成学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完善首办责任制、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2件,接待来访群众163批211人次,其中检察长接访24批33人次。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为重大敏感时节xx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大力参与基层治理。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对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3件;对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多发、高校校园盗窃案件频发等现象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完善专人办理、快速审查、适格代理人到场等办案机制,强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保护。注重基层法治宣传与廉政警示教育,邀请三灶、红旗两镇160余名村居干部走进检察机关,介绍检察职能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帮助他们树立法治意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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