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批黑龙江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在哈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5年度第三批次报名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第三批次在哈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提醒。本批考试考场地点有变化,请考生按照准考证打印的地址参加考试。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无纸化考试,考生点击交卷后当场显示成绩。
三、网上预报名
(未完,全文共1477字,当前显示4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