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三定”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之一是“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村镇建设司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2009年,村镇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2009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夯实基础,重点抓好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推进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和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小城镇建设,促进生态文明下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加强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
一是科学制定乡镇村庄规划。加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与实施,强化对农村居民点有序调整与优化的科学引导。依据乡镇村庄规划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农民自建住房。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尊重基层实践,便于农民直接参与,成果直观易懂。
(未完,全文共2005字,当前显示5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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