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减少事故总量,控制亡人指标
(一)各类安全事故亡人不超出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责任单位: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工业生产事故亡人不超过1人。(牵头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道路交通事故亡人不超过27人。(牵头部门。让胡路交警大队)
(四)火灾和农业机械事故亡人指标没有单独分配给各区,由市里统一掌握,全市火灾事故亡人控制指标为3人,农业机械事故亡人控制指标为1人,市里实行总量控制。(牵头部门:让胡路消防科、区农林局)
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二、强化两个主体,落实安全责任
(一)明确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没有盲区、不留死角的安全责任体系。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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