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口的公开信
关于流动人口的公开信篇一亲爱的流动人口居民们:
您好。真诚欢迎您来我社区居住、生活、工作和创业。感谢您为黄花镇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所作出的贡献。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的流动人口实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请您自觉配合黄花路社区居委会的管理。
我社区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增强大家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流动人口与社区常住居民和谐共处的氛围,成立了流动人口之家。社区流动人口之家按照家庭式管理、亲情化服务的主题模式,着力打造家的核心理念,通过对流入人口提供真诚亲切、细致周到的服务,使流入人口感受到黄花镇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享有家人般的亲情服务,实现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帮助流出人口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照管困难问题,使流出人口在外地也能安心工作,让每位流入或流出人员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家人的温情。为方便我们服务与管理,请您遵守好以下规定:
1、您来我社区居住15天内,请主动到黄花路社区居委会联系,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本居委会、用工单位和房东的管理和服务。
2、如果您离开家乡之前,没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请您或委托您的亲人尽快向户籍地所在镇(乡)、街道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交现本居委会验证。
3、您来我社区居住30天内,请携带您的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黄花镇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如果您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拟在我社区生育小孩,请您务必到户籍地镇(乡)、街道办理《生育服务证》,并主动报本居委会,请不要违法生育。
5、您持的《婚育证明》,请每个季度到居委会交验。如果您的婚育情况发生变更,应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有效使用期满時,请回原发证机关换领新的《婚育证明》。
6、如果您的《暂住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更正的,请携带有效证件到黄花派出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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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