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拖欠农民工承诺书
不拖欠农民工承诺书一: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乾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季求华以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乾安煜达大厦项目部负责人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乾安县煜达大厦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我项目部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项目部先行垫付欠款。我项目部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由我项目部三日内自行处理完备,如处理不完备,我项目部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公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公司电话:
日期:年月日
不拖欠农民工承诺书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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