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监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2年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二、检查内容
1、集中式供水(市政供水、自建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及饮用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卫生状况。
2、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及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三、检查范围和水质监测项目
1、本县辖区内县政府所在地的市政水厂、辖区内52家供水单位和2家自备供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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