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行政审批责任制度
为保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xx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外宣传制度
1、xx县民政局对外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民政系统对外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推行政务公开,将每个审批事项的内容、依据、时限以及审批对象的资格、条件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申办对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操作程序。
2、宣传对象。xx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人民群众。重点是民政对象和全县民政系统。
二、社会监督制度
1、负责部门及职责:社会监督工作由局党总支、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依法监督,依法查处,尤其对违纪、违规人员和违反公开办事制度的人员进行监督。
2、监督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举报;调查处理监督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三、内部负责人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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