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委议事制度
为增强村务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村“两委”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所布置任务的具体工作措施。
2、讨论制订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村庄建设的年度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规划实现的工作措施。
3、研究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村党务村务财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等规章制度。
4、讨论村配套组织机构建立和人员组成。
5、讨论决定低保人选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
6、研究提出来有关本村重大村务工作初步方案,经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后,制订具体的实施措施。
7、研究决定村集体大额奖金的开支。
8、其它需要村两委会研究或做出决定、决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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