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察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浙政办发〔2010〕1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市职业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职业卫生安全,从保护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和谐提供卫生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抓源头管理,加强前期预防工作。加强与发改、经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实施办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工作,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发生。
(二)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7号)要求,2012年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的普查工作,并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在原申报基础上增加10%。。
(三)以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木质家俱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为重点,继续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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