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主体。责任主体为东山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责任追究的原则。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分清主客观原因,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以责任区和责任分工为依据,村主干负总责,分管村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所在责任区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组织追究与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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