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实行安全目标考核的办法
为了营造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规范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全年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轻微伤控制在月5‰以内。完成全年目标的,年底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奖3000元,成员奖2000元。
2、安全工作纳入月考核之中,考核针对分厂(部门)和个人进行,每月中旬由安全保卫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考核数据。
3、全公司月工伤控制在5‰以内未超标的,安全保卫部部长奖300元,副部长、安全员各奖200元;每超一起工伤事故,分别扣罚部长、副部长、安全员50元。
4、分厂月工伤应控制在2起以内(按400人计算),每超过一起,扣除分厂月奖金500元,每减少一起,奖励分厂500元。单起事故费用超过一万元或当月总费用超过一万元的,另扣1000元。
(未完,全文共1228字,当前显示39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