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办案经验
反贪办案经验篇一
查账是反贪办案中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和扩大战果的重要手段。随着职务犯罪的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常规的查账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办案要求,这里我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浅谈以下几种反贪查账技巧:
一、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账技巧
在一些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单位,通常是开票、收款、保管同属于一人。这些人作案时有的是通过开发票,变相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多报销费用后占为己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记账,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种作案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以及入账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账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二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三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四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五是账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
二、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账技巧
这类案件的作案手段主要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主要有:虚报冒领职工旅差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要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要注意审查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三是带着从账目中审查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四是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
三、对开假单据报销的查账技巧
这种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管财务的人员,他们在作案时以开假单据的形式,一种是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另一种是使用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非法票据或者打白条。对使用这种作案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查法:一是组织查账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着重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实物入库;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
反贪办案经验篇二
2011年,某院反贪局在省院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反贪侦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关注民生民力、服务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以社会关注、群众反响较大的行业领域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格办案纪律,强化办案质量与办案数量的统一、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通过精心组织、周密谋划,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面较大的贪贿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反贪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某市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反贪污贿赂工作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超额完成了省院年初预定的办案基数。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件人;提起公诉案件件人,其中大案件人,大案率达,比去年提高了百分点。有1件基层院今年所立案件因案情重大复杂或取证困难年内不能侦结,需结转明年提起公诉;有罪判决案件件人,全年无一起撤案、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二、工作的措施及主要特点
(一)、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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