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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不严问题剖析严以用权研讨发言

三严三实研讨会发言稿:结合“严以用权”,查找“不严不实”

同志们:

2014年3月9日习总书记在安徽代表团会上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简明扼要,切中要害。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古代封建士大夫尚有如此忧民的朴素情怀,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不僭越,守规矩,从里里外外规范权力运行,让领导干部掌权不迷失,方能顺民众之所愿,应民心之所盼,以过硬作风,担改革重担,增进人民福祉。

大家都知道,以反对“四风”为重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今年5月份已经结束,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又开始了,这就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巩固和延伸。咱们搬迁到这个新环境也有一段时间了,新的环境,要有新的气象,新的作风、新的业绩,最近大家也都慢慢适应了新的环境,都能围绕xx中心工作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能够自觉、主动、创新的工作,这就说明大家在进步,这也是大家思想上高度统一、团结的表现。

但我们同时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少数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程序存在一定程度的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有的干部对同志工作要求多,统筹协调少,督促检查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工作创新不足,不务实效;工作责任心不强,能过且过;铺张浪费,艰苦奋斗意识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尽管是老问题,尽管是少数,但依然损害xx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仅与我们党的宗旨格格不入,也是党性不强、纪律不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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