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与领导干部担当精神体会发言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一名纪委书记,必须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坚持知责善为、知势严治、知任思进、知德守正,做到知行合一,勇担历史使命,忠诚履行好监督职责。
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做到知责善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一首要职责。一年来,我们协助市委出台落实了“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划定了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实施责任追究的16种情形,使追责问责更具有可操作性。开展了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单位“一把手”和派驻纪检组长公开述责述廉评议活动,结果现场公布,对4个排名靠后单位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工作约谈。由市纪委常委分别带队,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一对一“面谈”,推动市、县、乡层层开展面谈1560人次,实现了全覆盖。强化“再监督”意识,先后3次组织开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第一时间查处了央视曝光的房县违规建设办公楼问题,对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5名县级干部、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从严追责问责。2014年,全市共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132人次。通过“一案双查”倒逼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牢牢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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