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办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市创建办
2016年3月
一、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年2月以全省排名第一的成绩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2015年12月在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对全国102个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排名第名(省5个城市中排名第1)。2016年将接受年度测评,2017年将接受综合测评,只有连续三年测评达标才能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7年年底前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的要求,2018年通过省环境保护厅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验收和国家的技术评估,2019年通过国家环保部的考核验收,力争2020年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三)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6年6月底之前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的要求,满足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一切前置条件(包括2016年6月底之前向住建部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9月30日前争取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初评并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正式向国家住建部申报,2017年年底之前迎接国家综合验收。
(四)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2015年11月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正式命名郴州市为省节水型城市,2016年6月30日之前将向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9月份左右迎接国家住建部的考核验收。
二、创建工作进度与进展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从总体上评价,我市创文工作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得到了提升;二是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得到了改变;三是窗口行业单位服务意识得到了加强;四是街道社区的创文基础得到了夯实;五是创文工作的满意率和支持率得到了提高。目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2015—2017年测评周期,即:2015年、2016年为年度测评,2017年为综合测评,最后取三年综合分确定是否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对照测评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街道、社区的创文基础比较薄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建设标准不高;市城区停车难、主要交通路口堵车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市窗口行业单位文明诚信服务和文明劝导需进一步加强;市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要进一步提高;创文公益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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