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县“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县人民政府(2015年8月1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对吕诚主任及视察组全体人员,莅临延寿视察“六五”普法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2011年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县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计划》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全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建设民生事业强县、打造特色产业名城”的发展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六五”普法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县委、县政府对“六五”普法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点突出了以下“五抓”。
1.抓保障,健全组织机构。为保障“六五”普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延寿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负责全县“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推进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适应工作需要调配工作人员2人、调配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场所三间,配备电脑、摄像机等办公设备,普法工作年度经费由2万元逐步增加到13万元。
2.抓谋划,制定出台规划。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中共延寿县委延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延发〔2011〕14号)。明确了我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等内容,为“六五”普法的全面实施提供了纲领性文件。在此基础上,我县每年都制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推进表》,明确年度重点工作要求,保障“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抓督查,贯彻落实《决议》。《规划》通过之后,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延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13年11月,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对我县的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就我县的普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定期对我县的“六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了我县“六五”普法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4.抓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县委重点督办工作,年末由县治办组织对各部门、各乡镇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实行目标管理,共表彰奖励普法工作优秀单位65个、先进个人113人,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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