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组织部长严以用权研讨发言以责任担当改革创新精神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三严三实”突出“严以用权”
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建设”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体制改革一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位一体”重大部署,对新形势下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理念和要求。组织工作适应新常态就必须坚持“三严三实”标准,突出“严以用权”环节,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首先,组织工作要坚持“严以用权”标准培养使用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20字好干部”标准,为新时期组工干部“严以用权”和如何培养使用好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组工领导干部必须在“严以用权”标准下开展工作:一是必须把“严以用权”作为选人用人的丈量“标尺”。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较高的思想境界,才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然后才能严以用权,坚持权为民所用。二是新形势下,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严以用权”为尺度选拔任用干部,将“严以用权”标准融入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要突出干部选拔形式的多样性、选拔方式的科学性,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真正让选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坚持“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在使用干部上突出“严以用权”鲜明旗帜,对那些“既严又实”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大力支持其干事创业。要通过公道正派用好干部,树立党员干部争做“三严三实”模范的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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