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示范村实施方案
平安示范村实施方案一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我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争创平安村的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提出的创建平安村的总目标,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确保辖区内发案少、秩序好、让群众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1、实现无法轮工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人员聚集滋事事件。
2、实现无群体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3、实现无影响本地区乃至全镇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
4、实现无在全省、全市有影响有重大刑事犯罪事件。
5、实现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
6、实现无群死群伤治安事故。
7、实现无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事故。
8、实现镇基层干部无违法案件发生。
9、大力开展三户工作,力争90%以上家庭达到平安家庭的标准。
10、争创无命村。
三、工作内容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巡逻做到24小时不失控,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有效防止各种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2、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不发生影响极大的群体性事件、防止赴省进京上访或个案重访问题,避免因调处不力产生的民转刑案件发生。
3、大力开展群防群治。进一步健全义务巡逻队建设,加强重点单位的治安管理,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治力量。
4、加强值班制度。坚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敏感时期24小时值班,坚持领导带班,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得当。
5、深入开展思想首选教育和六·五普法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实现无赌博、无封建迷信、无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邪教、无群体械斗等重大事件出现。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月1日—28日)。村居民要高度重视创建平安村的重要性,将创建活动纳入工作日程中,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广泛组织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为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实施阶段(3月1日—11月30日)。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抓,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工作计划,划分责任区,把责任落实到人,开展好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并实行创建活动定期通报制度。
3、考核验收(12月1日—31日)。年终镇党委、政府将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兑现岗位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
平安示范村实施方案二为巩固平安马圩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平安村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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