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发展农村经济论文
一、前言
据统计2014年,晋江市的农业产值7.5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3.1%;林业产值0.7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44.2%;牧业产值4.9亿元,与去年同比下降17.0%;渔业产值22.9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7.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5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8.3%,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7.0亿元,比2013年增长2.6%,增幅提升2.4%。晋江市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同样,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晋江金融机构在经济增长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据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课题组调研报告显示,调研的4省区企业中,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的贷款,农信社提供的占48.8%,农业银行提供的占26.8%,有52.5%获得贷款的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不方便,更多的是采用民间借贷。但由于民间借贷缺乏相应的监管体系,一旦发生纠纷,又没有合理的解决机制,将会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及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影响。这一点对于晋江市的农村经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因此,探索出适合晋江农村特色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在眉睫。
二、当前晋江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晋江市政府的领导下,农村金融机构一直处于变革状态之中。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弱化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金融工具单一,缺乏创新力
晋江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但其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仍落后于城市金融市场。例如金融交易手段单一,农村农户很难接触到诸如股票、金融债券、国库券等金融工具,而且他们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意识。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影响下,农村经济结构呈现出货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新特征、新趋势,这就要求农村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也应随之发生改变,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但是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大多只有单一的存贷及结算业务,缺乏创新力,已不能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民间融资扰乱金融秩序
合会、抬会、摇会等民间金融形式是晋江民间融资的主要渠道,在政府金融机构自身局限性的限制下,民间融资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由于民间融资的利率往往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受利益的驱使,人们就会积极参与,这时极易诱发高利贷以及非法集资现象,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金融机构的存款额度,增加资金的组织难度,扰乱了金融秩序。另外民间融资往往不受政府部门的监管,自身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其只能局限于有效的范围内展开,一旦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会丧失优势,风险也就在所难免了。
(三)信用意识淡薄,信用环境差
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大量的农村中小企业和数量巨大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这些对象地域高度分散,并且大多数贷款无抵押品。在信息相对封闭的农村里,一些农户和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总以为向银行贷款,钱是国家的,不贷白不贷,也不用急着还钱。这是一种潜意识,致使大多数人只想贷款,不想还钱,进而引发了违约、赖账、逃废债务等现象。在这样的环境下金融市场就会陷入银行“难贷款”,群众“贷款难”的恶性循环的困境中。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信用意识,营造出良好的信用环境,才能有效地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难题,促进农村产业的生产和发展。
(四)金融服务积极性不高
(未完,全文共4501字,当前显示140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