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资金筹措问题分析
1绪论
1.1背景
2013年11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做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吉林省提出:到2018年实现“三确保、两不愁、三保障”攻坚战目标。到2019年,按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1.2国内关于贫困的定义
中国国家统计局对贫困的描述为。贫困一般是物资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在困难境地。
2吉林省目前的贫困状态
2.1吉林省目前的贫困状态
目前,吉林省有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共计1500个。根据吉林省统计网站的信息,全省4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财政收入加起来居然没有长春市一个省会城市的财政收入多。根据国家财政的“财政收支平衡”原则,财政的支出也不多,从而导致了贫困县贫困的由来。贫困县缺少自主营业的项目,因此到达农民手里的资金远远低于国家的2300元的标准。生活得不到保障,就更不可能投资带有风险的项目。
2.2农村资金筹措的现状
对于贫困县的农村来说,投资来源于外面,筹资来源于政府,资金来源于前两者,最后的利润分配则是受益给前两者以及自身。改善贫困的现状只能基于投资、筹资以及利润分配之间的差额,并利用这个资金进行生产发展,继而改善生活水平。
2.2.1运用到农村的投资
投资是在于考虑风险和利益的一种资金回笼的措施。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吸引外部投资的难度很高,自身出资投资其他企业赚取利润难度也很大。基于这种背景下,投资者会考虑项目的利益发展背景。当然,基于农村的特殊性,政府在后面的强力关注下,农村企业也会收到相当于“慈善捐助”类型的资金赞助。
2.2.2运用到农村的筹资
(未完,全文共2518字,当前显示71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