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工作存在问题思考
摘要。近两年来,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及中央、省、市扶贫攻坚领导部门提出的有关措施和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让农村困难群体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了农村困难群体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关键词:精准扶贫;资金管理
精准扶贫攻坚脱贫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通过对各地精准扶贫工作检查,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个别地方政府及部门在扶贫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扶贫工作“精准”方面
(一)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设置不完善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录入残疾人信息时,要求在身份证列中填写残疾证号码,致使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贫困人口身份信息不准确。
(二)贫困人口信息录入不精准
1.个别乡(镇)在录入贫困人口信息时,将贫困人员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没有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
2.个别乡(镇)中录入贫困人员领取扶贫款物信息时,将贫困人员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没有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
(三)非贫困人员进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在鉴别贫困人员身份时,与财政、扶贫、民政、残联、殡葬、工商、交警、社保、工资统发办、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信息进行比对,发现有车辆、工商执照、社保、县城中有房产等不符合贫困标准人员是该地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确认的贫困人员。
(四)贫困人口认定与退出机制不顺畅
在扶贫工作中或上级检查部门检查时,已发现部分人员不符合扶助对象,但因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入与退出权限在国家扶贫办,地方扶贫机构无法将符合贫困人口人员录入该系统,不符合贫困人口人员和已经脱困人员也无法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清退出来。
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安全”方面
(一)未因地制宜认定贫困对象,致使贫困县虚报贫困人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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