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分析
1引言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农业部门是可以带来经济增长的部门,农业投入能够提高可供交易的农产品量、增加农民的收入流[1]。对家庭模式下的农业活动起支配作用的政策的任何变化,将不仅会影响生产,还影响到消费和劳动力的供给[6]。制度政策的不足与不恰当,导致农业生产及产后投入不足,加剧了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如:农业保险的缺乏,无法弥补农民所遭受的自然损失;农业财政补贴结构与投向不合理,未能有效降低农业风险;正规金融无意提供农业贷款,农业投入受到限制;土地、房屋、户籍与生育制度限制资源的合理流动,降低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为防范、控制并化解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需要调整农业制度与政策,实施财政金融服务反哺农业的措施,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绩效,形成纳克斯所称的“产业部门间的平衡增长”,增强帕累托改进。但从已有研究文献看:除冉光和实证了中国财政货币政策及其配合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不同影响[7],温涛,冉光和,熊德平实证了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得出中国现行经济发展战略和金融制度导致的中国金融发展在结构和功能上,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实际需求间不协调的事实外[8],其他论述基本上属于理论与政策分析,缺乏实证支持,其余研究隐含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是通过农业投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并能有效控制其绩效风险的逻辑,少有涉及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农产品商品率及其绩效风险的文献,也少有研究财政金融服务与农产品商品率绩效关系。本文拟通过建立财政金融服务与农产品商品率绩效关系模型展开实证研究,提出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财政金融服务建议。
2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理论基础
2.1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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