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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为何遭受严格的监督

摘要:银行业是受到严格管制的行业。银行业为什么要受到严格的管制呢。本文在反思现有观点的同时,通过对银行业特殊性的考察,得出结论:高负债和无抵押负债是银行业受到高度管制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银行业监管高负债无抵押负债

一、受到严格管制的银行业

1、商业银行的设立有较为严格的准入标准。例如,在美国,人们若想建立商业银行或其他类存款机构必须事先获得联邦或州政府的许可。可许证必须符合一系列的要求。申请者常常被要求证明它们的确有提供服务的必要,他们不会损害其他类似机构的主权。管理者在评价申请决定新的许可证颁发时还会考虑:(1)、指定最低资本的要求,(2)、评价项目的盈利性,(3)、考虑银行的经验和申请人的声誉。

市场准入的规定和限制,导致银行业的竞争密度减少和金融机构破产的可能性降低。

2、对商业银行经营的某些管制。政府可以限制商业的贷款项目和投资类型以及某一贷款或投资的数量。例如在美国,联邦法规要求国民商业银行投资的公司或市场债券必须符合“投资资格”,即由全国评级机构评出的四种最高的等级。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禁止商业银行承销和交易许多非官方的证券。

3、政府对自有资本的比例要求及监管。自有资本主要是指由普通股,优先股和留存盈余组成。银行在获得许可证后,银行的自有资本仍然会受到密切的监视。1991年《fdic提高法案》要求任何吸收存款的机构都应根据它的一级资本(权益资本)和总资本与风险调整资产的比率归类为五个资本带。银行所属的资本带等级越低,所受的监管越严厉。

4、政府对存款利率的监控。在美国,1993年政府禁止对活期存款支付利率,对商业银行的定期和储蓄存款也规定了最高支付利率。

5、政府对公司和营业所数量的限制。市场上的银行数目既受到许可证的限制,也受到是否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例如,是否允许在州内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允许设立跨州的分支机构。

6、对银行业兼并的管制。美国商业银行法受制于1960年和1966年的银行兼并法案。该法案规定:“只有在监管机构认为不会造成垄断,并且这项拟订的交易带来的反竞争效果很明显小于该项交易对公众的便利或满足社会需要所带来的可能效果,一项兼并才可能被批准。”

7、对经营产品的控制。在美国,银行不能提供非金融产品。禁止银行持股公司持有和银行业联系不紧密的公司的股票。银行控股公司分支机构的一般业务包括经营财务公司,信用担保机构,抵押贷款银行业。除了和贷款延期相联系的信用有效期展期外,银行一般不卖保险。

二、对现有银行业受到严格管制的原因的反思

和其他行业相比,为什么银行业受到更为严格的管制呢。换言之,与其他行业相比,银行业是否是有自身的特殊性,使得银行业需求更严格的管制呢。

当前较为普遍的观点是银行的外部性更强、政府和社会承担银行的最终风险、银行业产品特殊、银行业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银行业的竞争不充分这五个方面导致了银行的特殊性,从而也导致了银行业受到了严格的监管。下面笔者将对它们分别加以评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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