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创新策略
我国金融风险投资准确的说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1985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各类融资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金、科技贷款贴息基金等迅速崛起。我国金融风险投资机构和数量迅速增加并且出现加速发展的态势,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我国金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的问题
虽然发展的速度很快,但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我国金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缺乏完善的与风险投资相配套的法律体系。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经济行为,涉及到法律和体制许多相关问题,这些都需要有完善的经济体制作为保障,才能使其顺利运行。风险投资虽然在我国已经进行了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相关的风险投资的基金法。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直接影响着风险投资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中的许多规定都和风险投资的规则相冲突,比如《公司法》第12条第2款中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这个规定限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定的比例,成为风险资本供应的一个障碍。又比如,因为我国的风险投资基金法并没有出台,这样风险投资机构就不能通过公募的形式设立投资基金,却只能通过私募的形式组成股份制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才能进行运作。这样我国居民手中的储蓄不能通过基金形式合法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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