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关系
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财政、金融风险具有现实性。倘若不及时加以防范,任其累积,到时便会突发为财政、金融危机,并由此演变为经济、政治的全面危机,引发社会动荡。据此,本文致力于从财政与银行的内在关系出发,深入探析金融风险中的财政问题与财政风险中的金融问题,以求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财政风险;金融风险;关系
我国财政与金融风险的界定
财政、金融风险是我国经济风险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当前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着力探讨的热门课题。对两者的系统研究,将促进市场经济培育和发展过程中财政职能与金融职能的成功转变,顺利实现传统财政模式向公共财政模式的过渡,以及金融体制的创新。
财政风险象一切经济风险一样,是由经济活动中的多种因素的不确定性引发的。财政活动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它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极为复杂。财政风险是财政矛盾的激化,风险的大小受经济因素的影响程度而上下波动。这些影响因素既可能是财政内部的不完善或不规范行为,也可能是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使财政政策和相关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发生了偏差甚至背离,由此产生了财政风险。若从微观经济角度来衡量其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则是一种易于估量的、有形的经济风险。而财政这一在宏观经济活动领域中产生的风险,不仅包含不可估量的、有形的和无形的经济风险,而且可能导致经济秩序紊乱甚至危及社会政治安定。
金融风险是资本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的价值或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它可以表现为一种货币制度的解体和货币秩序的崩溃,也可以表现为某家金融主体在从事金融活动中因不确定性因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它既包括金融机构从事融资活动,从事投资和资产运用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金融风险,也包括个人及其它非金融业的工商企业在从事融资活动时产生的风险。金融活动的不确定性是指因经济波动或金融制度的缺陷、运行秩序紊乱等原因导致的金融领域一系列矛盾激化,对整个货币制度、货币秩序的稳定性造成破坏性威胁。
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紧密相连,其原因是财政与银行实则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两者存在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财政负责政府资金的筹集与运用,银行则负责信贷资金的存入与投放。双方在经济活动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杠杆,两者互相影响、彼此推进发展。当银行受体制、经营不善等因素的影响,效益下降,形成不良资产而引发金融风险时,它会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转嫁给财政。反之,当财政出现收支矛盾激化而形成风险时,它必将波及到银行。因为作为我国主体的银行与财政一样,资财归政府所有,任何一方出现问题,最终都由政府来兜底。从我国经济体制的演变过程来看,银行与财政盘根错结、纠缠不清,无论是财政风险,还是金融风险,都有对方的因素起作用。因此,要真正弄清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关系,必须深入分析金融风险中的财政问题与财政风险中的金融问题。
金融风险中的财政问题
财政体制变革中隐伏的金融风险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财政实行统收统支,国家财政集中大部分的国民收入,再通过计划手段分配经济资源。国有经济的生产和投资主要由财政注资完成,企业的生产积累多数上交国家财政,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由国家确定。这期间,银行完全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只扮演一个出纳和记账员的角色。因此,此时的银行自身并不存在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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