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基于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以兰考县普惠金融与信用体系建设联动发展为例,思考普惠金融视角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路径。分析表明:借款人的还款概率主要受贷款额影响,同时受授信成本约束;金融机构的放款概率主要受收益影响,同时受违约成本制约。现阶段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职能,构建更系统的信用评级和奖惩机制,建立完善的基层信用服务系统。
关键词:普惠金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博弈模型
引言
长久以来,农民信用观念落后、农村借款失信人较多、信用评级工作推广困难等因素制约着农村金融的发展。2005年,联合国提出的普惠金融为如何使弱势群体得到正规金融服务提供了新的思路。普惠金融理念早已深入中国,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提高农民实现金融服务可得性的政策措施。但如果没有信用体系的支撑,普惠金融就无法实现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信息档案平台。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现阶段农村信用体系与普惠金融相结合产生了新的建设路径,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农村金融建设的重点难点,一直受到国内相关学者的关注。有的学者提出应建立完整的农村信用体系,加强信用教育,信用信贷结合促进农民增收;有的学者强调当前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存在群众基础薄弱、缺乏相关法律保护、信用村镇未实行动态监管、形式主义盛行等问题;有的学者认为信用建设主体之间没有形成合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困难、征信工作开展主体单一等因素制约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杨小玲和陶可(2012)[1]指出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农村企业失信严重、征信法律缺失是农村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总的来说,虽然2013年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农民信用意识淡薄、信用建设开展主体单一、缺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问题仍比较突出。2013年以来,随着农村基础金融设施的逐步健全和普惠金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刘晓柏(2014)[2]分析了吉安市“政府和人民银行统筹领导、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创新支农金融服务”的信用建设模式,指出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担保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还有学者以平凉市“三信”建设为例进行分析,认为人民银行和地方各级政府联合领导、信用乡镇建设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用建设仍面临着农村刚性信贷需求不足、缺乏统一的信用评级标准等问题,指出应建立统一公认的信息共享平台;倪海鹭和袁磊(2018)[3]研究了徐州市“一县一品”的信用建设模式,认为当前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框架机制不适应、建设合力不足、政策支持系统不完善等问题。以上分析表明,现阶段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是农村金融工作的难点,但各地已创新出许多试点模式,极大地推动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其中,河南省兰考县作为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其“一平台四体系”模式实现了普惠金融与信用体系建设的共同发展,并在河南省22个县(市、区)进行推广,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因此,本文选择兰考县为案例,思考普惠金融视角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路径。
一、兰考县普惠金融与信用体系建设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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