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分析
摘要。本文回顾了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沿袭,给出了自己对农村金融特点的理解,分别是农村信用社是改革的核心对象,改革进程较为缓慢,改革为自上而下,改革步伐后滞于农村金融自发的创新,从而归结出在新常态下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关键问题。从问题导向出发,以及在研究国内外农村金融制度的基础上总结出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时点。
关键词:农村金融;特点;改革
一、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演进
中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1979年至1992年,起步与恢复;(2)1993年至2003年,整合完善;(3)2003年至今,深化调整。改革涉及到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与业务范围调整、农业风险保障机制等多方面,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农村信用社是改革的核心对象。(1)在起步与恢复阶段,农村信用社仍然作为农行的下属网点,但在经营上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2)在整合完善阶段,从农行中将农村信用社分设出来,打造成农村金融的主体。(3)在深化调整阶段,农村信用社开始向央行兑付票据,置换不良资产,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向农村商业银行改革过渡,转型成为服务于农村农业的专职银行。
2.改革进程较为缓慢。我国新制度的实施一般采取先试点再推行的方式控制风险,也给百姓充分的时间适应。虽然这种方式比较稳妥,但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改革过程的漫长,且影响了非试点地区改革推进乃至经济发展的速度。
3.每一次制度创新都是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我国的金融制度改革政策皆由政府出台,没有农业需求打地基。因此,在创新制度的实施中,把整合各个机构作为中心工作,而其他方面如风险管理等功能的完善却没有被提上日程。这种制度创新有效的提高了改革的效率、降低了改革的成本,却也加大了脱离农村经济发展的风险。
4.改革步伐后滞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沿海地区乡镇企业与农村私企”两次重大变革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农业生产方式得到了优化,生产力大大提高,人力资本的产业转移也大大推进。而对这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都未能亦步亦趋得与之匹配,形成了历史欠账。特别是2014年中央关于加快土地流转的文件下发后,农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再一次极大地释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远不能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中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具有对象单一性,进程缓慢性,政府意志性和步调不统一性。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产权结构不明确。(1)中国农业银行产权主体虚置中国农业银行的产权主体是国家,目前虽然它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革,但其所有权、处置权等依然属于国家控制范畴。政府代理国家管理农行使农行的发展带有较多行政干预,不自觉的便与其商业化的理念相违背。且经营权和所有权的“难舍难分”造成了银行经营管理的工作链过长,提高了办事成本,降低了办事效率。(2)农村信用社产权结构复杂,背离创建的本意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它创建的本意为合作金融、民主管理。然而随着信用社产权制度的改革,众多社员由于股份小而无法参与信用社的管理,多方面的利益相关者更是导致了产权结构的模糊,产权主体虚置。有的片面追求高分红、高配股、高回报,竭泽而渔,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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