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缺位困难及建议探索
一、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一)金融支农政策充分发挥作用。当地人民银行积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金融考核奖励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支农政策导向作用,促进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另外,积极加大支农再贷款投放力度,重点支持了农户种养殖业的发展。
(二)农村金融总量不断扩大。近年来延安市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不断增大、农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不断提高。
(三)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力推行林权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等各项新业务,多角度地改善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状况。同时,农村的支付结算状况也有较大改善。
(四)农村信用环境不断改善。全市农信社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社区的评定工作,为小额农户贷款业务的开展构建了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新农村建设中金融缺位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农村金融机构设置缺位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有削弱,县域机构网点收缩。近几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化运作的要求调整经营方针,推行城市发展战略,纷纷把营业网点从县域农村撤出。2008年-2011年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延安辖区8个县(市)的经营网点从146家缩减到79家。二是农村信用社有想法,农村网点覆盖率仍然偏低。随着农村信用社自身实力的不断壮大,其对额度小、风险大、成本高的单一金融支农服务存在一定的畏难想法,其经营网点在农村的覆盖率不高。一些乡镇的“信用社代办站”被撤销,缺失了相应的金融服务机构。截止2008年底,延安辖区9个县(市)共有183个乡镇,其中有56个乡镇已缺失了金融机构网点。三是农业发展银行有区别,分支机构只设到县城。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功能单一,近年来尝试开办一些商业性贷款,但规模较小,贷款对象仅限于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在延安辖区的每个县(市)仅分别设立一家信贷组,而且每个县的信贷组只配备了3-4人,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明显不足。四是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制,机构运行机制尚未理顺。于2007年挂牌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主要也是设在县城及部分经济重镇,而且运行机制尚未理顺,其支农作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五是保险机构体系不健全,农业贷款风险大。当前,绝大多数县(市)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两家机构,乡镇以下政府所在地没有保险机构。延安的农村保险主要还是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大部分是近年才开展,且业务量都还比较小。
(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缺位一是信贷品种单一。涉农金融机构主要针对农村生产性需求提供信贷产品,对农村消费性金融需求较少涉足,大部分信用社的票据业务依然为零。二是结算渠道狭窄。目前,农信社和邮储机构的结算品种主要是电汇、信汇和信用卡3种,但乡镇以下的农村地区基本上没有配置相应的pos机和atm机,信用卡各项服务功能无法有效发挥。三是中间业务匮乏。金融机构面向农村开办的中间业务只有少量的代理保险、代缴水电费用、代为兑换债券等业务,代理基金、个人理财等金融产品严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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