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立法完善反思
【摘要】文章通过对我国目前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提出应从完善金融立法、采取谨慎性和保护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管理”型金融监管等方面来加强我国的金融监管。
【关键词】金融监管;完善立法;谨慎性措施;保护性措施
一、目前我国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处于金融发展的特殊阶段,总体来看,金融形势发展趋势良好,但有些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一)现货市场发展不规范
目前,现货市场参与者有纯粹以投机炒作为目的入市的,如国债回购中的“3.27事件”;也有为了进行长期投资,只因难以筹集到长期资金而转向货币市场筹集资金的,如同业拆借市场上发生的拆借期限长的资金所占比例过大。这说明,现货市场参与者行为有待规范。
(二)资本市场尚不发达,期货市场管理不善
目前,资本市场的市场机制不健全,力量分散,缺乏新的投资主体形成;同时,规模过小,结构单一,难以适应企业融资的需求。如股票市场还是一个“圈钱”第一,过分投机充斥于市的市场,泡沫色彩浓重。而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额占金融市场的比例较小,且操作不规范,未对期货市场上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及时立法,造成期货市场尚未充分发挥其保值功能。
(三)银行自我控制机制不健全,非现场监督缺位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利益约束机制,内部监管乏力,导致银行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需处置,同时,还面临着大量存款需找出路却又“惜贷、拒贷”的尴尬局面。非现场监督指标体系监管的都是时点数据,缺乏对业务流量状况的监控,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只能根据时点数据进行判断和控制,无法对金融的突发事件做出科学预测。
(四)金融体系市场化程度不高
我国金融体系的建立起步较晚,虽已经过较快发展,但市场化程度仍不高,如利率尚未市场化等。加之,我国的经济基础薄弱,经济体制本身也有一个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干预经济是必然的,因此,金融市场也同样会受到的政府干预。这样,金融体系并未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其市场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五)法制不健全,宏观监管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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