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消防法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摘要。从当前消防执法存在的乱象入手,并从法律层面分析其产生的原因。阐述了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多年基层执法经验,对消防法制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消防法;法制建设;建议
近年来,我国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进步明显,在保障地方经济发展,构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从执法实践来看,我国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难点,有些方面还比较突出。因此,从根本上探索如何健全消防执法制度,深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和维护公安消防执法的良好形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从事消防行政执法的工作经验和看法,对存在的问题做一些探讨。
1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执法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2009年5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以下简称《消防法》)正式实施,自实施以来,消防部队在实施消防执法规范化程度、执法质量和水平总体上都有较大进步和提高,但《消防法》的修订是一个由宽到严、由松到紧的过程。在消防法制建设不断进步的洪流中,不排除存在“人情证”、“关系证”、“利益证”等隐秘的“乱石暗礁”,近几年发生的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中,存在这样问题的不在少数。
1.2消防监督执法干部队伍不稳定
消防执法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人员很不稳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目前,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现役干部,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法律知识教育的人员所占比例不多,许多新进入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强,到了单位后只能“抬头看电线,低头看烟头”,到单位检查只能发现灭火器过期了、电线零乱了、应急灯损坏了等等一些面上的火灾隐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了问题,找不出问题,导致执法不够规范、到位、严谨,随意性大。一些干部执法观失衡,导致枉法裁决、不公不廉,“法不正、度不直”的现象依然存在[2]。
1.3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亟待加强
《消防法》对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也制定和下发了不少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规定、规范和制度,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范围都有了明确、具体细致的要求,与此同时消防部门对派出所的培训力度一直保持上升趋势,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派出所消防执法主动性不高,消防工作开展的情况差强人意。2015年“5•25”河南平顶山鲁山养老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例,造成亡38人的康乐园养老院就是派出所管辖单位。
2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建议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消防社会化发展进程,笔者结合消防执法工作经验,对提高消防监督工作水平提几点建议。
2.1增设消防行政许可年检-注销制度
(未完,全文共3838字,当前显示115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