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思考
通过深入的研究分析我们发现,当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包括: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等等,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环境影响评价效果。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构建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现状分析
(一)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当中,建设者和评价者以及审批者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只有三者之间通过紧密的配合,才能够更好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也能够进一步加快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通过深入的研究分析我们发现,当前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虽然对建设者、评价者以及审批者三者之间的职责以及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但是却并没有对由于审批疏忽所出现的错评以及漏评等现象明确处罚措施,这样一来,也就导致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出现了形式化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环境影响评价效果。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立法层次偏低。现阶段,西方发达国家均设置了完善的环境管理部门,并且构建了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章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系统化的规定。但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仅仅停留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层面上,其中的很多条款内容缺乏针对性,导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流于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加快构建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当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立法缺位,导致其无法得到良好的落实,这一现象需要相关部门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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