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技术推广原因及对策
林业的进步于发展需要以先进的林业技术为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林业技术也逐渐具有市场商业化的特点。通常来说,林业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供者是各个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其他林业技术研究部门;林业技术需求者则是相关的林业大户或营林企业,他们是林业技术推广和应用的发展主体;而推广中介是供给与需求者之间推广、传达技术的中介,也是供求沟通桥梁和纽带。目前,供需市场还不够完善,很多的林业技术尚未普及、应用,技术中介参与的交换技术,很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无法充分发挥林业技术的实际价值,使用的范围相对有限,这阻碍了林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下文基于技术中介对技术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分析并探讨了林业技术推广中出现的供需问题。
1技术中介对林业技术供需不足的影响
1.1林业技术中介的作用尚不明确。目前,我国林业技术中介机构常常承担多重职能,多重职能并存容易造成技术中介的工作重心转移。技术中介的服务工作往往会受到政府计划的影响,无法灵活地调节技术供需现状。在许多情况下,技术中介都是把工作重点放在行政工作上,对于林业技术的推广不够重视。
1.2缺乏内部竞争。现阶段。很多的林业技术中介都属于事业单位,技术推广人员的收入和其在林业技术推广的贡献值无关,这就造成了林业技术中介机构内部缺乏良性竞争,很多的员工安于现状,导致林业技术推广工作行为徒有其形、不具其实,无法有效联系技术供应商和需求者,进而不能进一步促进新技术的推广。
2林业技术供给不足的原因
2.1技术研发与现实脱节。目前大多数的技术人员都是在在技术先进性、成果高档次的观念下开展科研工作,很少有员工是在基于技术实用性综合论述和一线工作实际情况为指导思想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的,这也就造成许多的林业技术实用性不足,使得很多林业技术和实际工作情况不符。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技术提供商常常是研发部门,不是技术需求的主体,不能全面的了解技术需求的实际情况,相较于技术推广,技术研发环节相对比较封闭,研发部门不用承担需求者生产、经济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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