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出口退税的再定位问题思索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出口退税已成为一种国际惯例。根据wto规则要求,各成员国可以对本国出口产品实行退税,但退税的最大限度不能超过出口产品在国内已征的税款。在此范围内,各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确定恰当的出口退税水平。合理的出口退税政策的运用,可以增强一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并通过出口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我国自1985年恢复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又多次上调了出口退税率,以此来扩大出口,促进经济增长。但笔者认为,这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从长远来看,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应服从于缓解对外贸易失衡,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本目标。

一、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目标的选择

纵观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主要承担了四个方面的政策目标:贸易目标、产业结构目标、财政目标和汇率目标。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由于政治、经济、国际贸易环境的不同,出口退税政策会承担不同的职能。自1985年我国恢复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以2003年为界线,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调整以总量调整为主;第二个阶段是从2003年以来,国家开始注重结构调整。

(一)1985年-2002年:以总量调整为主

在这一时期,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主要服务于对外经济流量和存量均衡的调整,实行了无差别或差别不大的出口退税制度。

由于1985年进口增长过快,我国经常账户出现了高达114亿美元的逆差,接近gdp的4%。为了鼓励出口,政府推出了从1973年就已经取消的出口退税政策。可以说,治理当年我国对外经济严重的流量失衡是政府恢复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原因。1994~1996年,我国连续3年经常账户出现顺差,而且顺差还大幅度增长,这直接导致了我国1996年出口退税率的下调。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1998年我国再次提高了出口退税率。

从我国对外经济存量即对外净债权债务头寸的状况来看,1985年我国的外汇储备只有26亿美元,同期外债余额却在快速增长,达到了158亿美元。外汇储备/外债余额比率只有16.64%,而按照国际公认标准,这一比率应该大于100%,小于80%就进入警戒状态。因此,1985年我国的对外债务实际上已经进入“超紧急状态”,这是我国政府当年以高退税率和大范围退税恢复出口退税政策的直接原因。从1994开始,我国的对外净债务快速收缩,到1996年只剩下了净债务112.2亿美元,因此,当年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下调。1997年我国首度出现了近20年没有出现过的89.3亿美元的对外净债权,但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1998年我国又出现了10.8亿美元的对外债务,导致了出口退税率再次上调。

(二)2003年至今:开始注重结构调整

在这一时期,我国对外经济中的流量和存量失衡问题已得到解决,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逐步转向通过差别出口退税率设计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未完,全文共4765字,当前显示121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