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分析
一、《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背景
环境保护税是中国的环境保护税的一部分,它是指与环境有关的政府特有的税收,它具有无偿性、一般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从税收的客体看,环境保护税主要分为间接污染税和直接污染税。按照环境保护税费改革的“税收转移”原则,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大概为:征税对象主要分为:水污染、空气污染、固体废物和噪声4种污染物;从纳税人缴纳排污费的标准来看:空气和水的污染税以污染量每单位计算纳税单位,固体废物、噪声污染以超过纳税单位的标准数据库为原则。从征税的环节来看,根据污染物产生的种种原因,从生产、排放、消费、资源开采等多个环节,进行生态保护与环境的税收调控。并且还可以根据污染物产生的一些原因以及特点,形成一个包括“开采→生产→排放→消费”等各环节在内的税收体系。
二、《环境保护税》的发展现状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坚持“税负转移”的原则,根据目前污染项目设立征收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污染物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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