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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权抵押的操作与机理

我国农村“三权”抵押的现状:重庆调查

重庆市农村“三权”抵押融资自2010年11月开始试点。至2011年底,已累计发放农村“三权”抵押贷款180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83亿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24.7亿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6.3亿元;另外,部分区县积极创新,推出如委托贷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塘库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共计66亿元,推动了农村金融的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发展资金。目前,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基本制度已经确立,并有序运行。第一,农村“三权”确权登记工作稳步推进,为“三权”抵押奠定了基础。截至2011年底,重庆市集体林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率均已超过98%,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完成97%。2012年底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第二,组织机构基本确立,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重庆市成立了“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市级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等在渝金融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动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工作。第三,相关制度建立并运行良好。一是政府确立了统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重庆市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及时全面掌握“三权”抵押贷款推进情况。二是银行逐步规范“三权”抵押贷款制度。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印发了《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农户贷款“三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贷款对象、抵押物条件、抵押率以及价值评估要素等。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也出台了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贷款对象、抵押物条件、贷款程序、贷款利率等作出详尽明确的规定,为“三权”抵押贷款营销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权”抵押面临的障碍

就重庆市开展“三权”抵押工作的情况来看,目前存在着发展规模小、地区和抵押品种分布不平衡、银行积极性普遍不高等问题。其原因既有法律制度方面的,也有工作管理层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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