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实施的难点及对策分析
1衡阳市实施精准扶贫的基本情况
衡阳市地处湖南省中南部,湘江中游,衡山之南。土地面积15310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占20%,丘陵占27%,岗地占27%,平原占21%,水面面积占4%。总人口800.2万,其中农业人口560万,是一个典型的人口大市、农业大市,辖12个县(市、区),147个乡镇、2280个村。而祁东县属省级贫困县,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耒阳市、常宁市、雁峰区、珠晖区、蒸湘区、石鼓区及南岳区都属于面上的扶贫县(市、区)。截至2014年底,湖南省扶贫办核定祁东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5923万人,贫困村104个(并村前),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分别占全县农村人口的11.3%和村总数的10.7%。2015年底,衡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44.4091万人。截至2015年底,我市贫困人口减少了25.6万人,51个贫困村整体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3%下降到5.9%。近年来,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以扶贫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结合区域特点和农业特色,大力扶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培训、民政兜底扶贫等,取得了一定成效。
1.1全面摸底,细致甄别,夯实了精准扶贫的基础
精准识贫是精准扶贫、脱贫的基础和前提。2015年,衡阳市政府对全市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回头看”,再次全面摸底,澄清了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底子,清出“四类对象”19364户,共计64617人。同时,围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我市与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等开展对全市农村低保家庭的重新认定工作,精准识贫,做到“应保尽保,决不漏保”。据相关统计显示,2015年我市重新认定农村低保家庭8.36户,共计17.2万人,其中兜底脱贫对象0.95户,共计2.56万人,农村低保保障率由原来的4.6%下降至3%。
1.2开展调研,明晰类别,找准了精准扶贫的对象
为更好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我市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调研活动。通过座谈会和实地走访,及时掌握了不同县(市、区)贫困人口致贫的原因,将扶贫人口大致进行了划分。具体分为:发展产业脱贫类、安居建设脱贫类、发展教育脱贫类、金融支持脱贫类、帮助创业就业脱贫类、社会保障兜底类、基础设施建设脱贫类、流通服务脱贫类和强化党建脱贫类等。然后,因势利导,针对不同扶贫类型,实施分类扶贫。其一,对于发展产业脱贫类的,实施产业扶贫。立足贫困户持续增收,发展农业产业和小宗特色农产品、乡村旅游业。如常宁塔山瑶族乡发展茶业,近两年新辟茶园8000亩,解决贫困人口就业1120人,人均增收1000余元。其二,对于发展教育脱贫类的,实施教育扶贫。全面实施职业教育助学、九年义务教育助学、贫困村庄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雨露计划”培训项目,特别对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两后生”,鼓励到中职、高职学校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按2400--3200元每生每年标准给予助学补助。其三,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脱贫类的,实施项目扶贫。针对基础设施较差的“贫困集中区”配套推进项目扶贫。2015年祁东县争取省扶贫办支持,投入2533万元,落实生产发展项目108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6个,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197户。其四,对于亟需金融支持脱贫类的,实施金融扶贫。启动了农信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1-5万元的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对获得产业扶贫贷款的贫困户,县级财政同时按1200-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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