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族环境保护习惯法研究
一、巫头村京族环境保护习惯法形成原因
民族习惯法的形成与其世代生活的环境休戚相关,习惯法的出现就是为了调整族群的社会关系。因此,研究当代京族环境保护习惯法应以巫头村的地理位置以及京族的族群发展历史为起点。
(一)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巫头村位于我国西南边境,隶属于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海滩涂面积两万亩,海岸线长3.9公里,与越南隔海相望,是一个既沿边又沿海的村庄。巫头村为海水冲击形成的沙岛,处于著名京族三岛的“头部”,是全国京族聚居村之一。全村437户、2%000多人,京族占99%以上[1],20世纪围海造田后原本独立的三岛已连为一体。巫头村属亚热带季风地区,夏季炎热,冬季温暖,常年降雨充沛,森林覆盖率高,物产富饶。南边的北部湾是我国南方重要渔场之一,盛产鱼、虾、蟹、贝等各种海产品。巫头村耕地面积有限,且土壤主要为沙质土,大多为盐碱地,不适合种植水稻,一般种植杂粮,主要农作物有花生、红薯、玉米等。巫头村森林、生物资源丰富,其中最负盛名的当属万鹤山滨海湿地公园,其南面有80多亩的原始森林,生长着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膝柄树、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紫荆木等珍稀古树木[2]。万鹤山公园不仅有原始山林还有几千亩沙滩,冬无严寒,盛产各类鱼虾,是白鹭、苍鹭的栖息天堂。公园名字的由来与这些鹭鸟有关,当地村民误把鹭当成鹤,因此便称其为“万鹤山”。巫头村风景宜人、民风纯补、物产富饶,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自治区级生态村。
(二)独特的历史人文环境。京族属于我国人口少于十万的少数民族,是典型的跨境民族,与越南主体民族相同,在16世纪初从越南涂山周边前往中国定居,曾称为“安南”或“越族”,1958年后改称“京族”。京族的历史离不开大海,勇敢无畏的京族人用勤劳与智慧将名不见经传的荒岛变成富饶的渔岛。京族世代靠海而居,他们在北海湾追捕鱼群时来到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的巫头岛,见这里荒无人烟,又有较好的渔场,便定居下来[3]。从第一代祖先繁衍至今已有十几代人,距今有500多年。村里的京族人有着独特的海洋生产习俗,形成了以自由采捕、近海养殖和海产品加工为主的耕海传统。同时,利用沿边的区位优势,部分村民也开展边境贸易,利用跨境民族的语言和传统文化与越南人贸易。在民间信仰方面,巫头村京族主要信仰海神、山神等与其生活生产相关的神灵。海上生产有着诸多的不确定性与危险性,村民们相信“白龙镇海大王”能够保平安。海边生活环境易受台风影响,陆地的山林能够防风固沙,保卫家园,村民们也信奉“高山大王”。并且在传统宗教场所“哈亭”供奉,每年哈节都会祭拜。由此观之,巫头村独特的山海地理环境孕育着独特的海洋文明;同时又敬畏山林,因此在环境保护方面形成了以海洋生态维护和森林资源保护的两条基本主线。
二、当代京族环境保护习惯法的表现形式
国家创制法律通常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而后以法定的表现形式公之于众。民族习惯法的形成具有自觉性和信念性的特点,因此其表现形式也具有多样性。巫头村当代京族环境保护习惯法主要体现在保护古树的村规民约、家族口耳相传保护鹭鸟的习惯和哈节庆典的休渔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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