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财政支持机制优化
一、当前我国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机制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机制层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支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的缺失。近些年来,虽然地方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财政投入在不断增加,然而财政支农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仍然徘徊在相对较低的水平。此外,虽然中央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以加大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力度,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机制,地方财政实际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支出相比较于中央财政支出却大打折扣。据相关部门调查显示,在县一级财政支农投入中,中央财政支农投入所占比例为51%,西部地区为69%,中部地区为53%。由此可见,地方政府虽然在原有财政支农资金规模较小的基础上可以大幅度增加财政支持力度,但只是短期的,这种超过的增幅不可能持续很长时间。所以,地方财政支农体系尚未形成持续稳定的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支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缺失大大制约了新农村建设进程。其次是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的缺失。从目前国家审计署对全国五十多个县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的结果来看,一些地区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投资总额虽然增加了,但是这些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环节却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财政支农资金“空投”以及财政支农资金被挤占、被挪用。在科学分配财政支农资金后,如何使用这些资金,这些资金能否真正用于支农工作成为了重中之重。因此,就我国目前财政支持新农村现状而言,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的缺失是一个大漏洞。因此,相关部门应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审计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除此之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交叉重复并存以及效率低下也是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机制中存在的一大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1]。
二、完善地方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机制的有效对策
1.健全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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