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权利司法生成机制研究
一、权利的概述
权利作为一个含义复杂的概念,学说纷繁芜杂,各具其理,但就其对权利进行界定的角度和方法来看,权利主要包括有这几个方面的内容:自由、利益、主张、资格、规范与选择等。权利人对自身利益的主张能否得到实现,关键在于这种主张是否具有正当性,正当性是由某种外在的权威来评价和保障的,可以是习惯,可以是道德,也可以是法律。而新兴权利则是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在新兴案件中出现的权利利益的主张。权利的主体是社会个体,其目的是自由,形式是实质为理性的主张,实现和保障力量是正义(正当),基础和质料是利益。权利所包含的客体所指涉的客体一般包括物或者行为,主体对客体,为了实现某种利益或者价值,而能够积极采取的某种行为手段。而该种行为手段是在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的,是符合其目的和正义的。因此,作为权利的逻辑结构,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正义的,能够为社会所公认,其主体是人,行为要求符合社会规范和人们的普遍认可。权利的每一次的发展与完善都是权利所指涉的客体的范围的扩大与发展。而这个扩大的逻辑也是人类认知扩大的逻辑。
二、权利的生成
(未完,全文共2944字,当前显示46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