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一、背景
2002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为直接观察内部控制质量提供了依据。我国于2006年颁布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属性,却出现了由于内部控制缺失导致财务舞弊的现象,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财政部于2008年5月颁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并于2010年4月颁布《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这两项标志中国内部控制规范基本建成。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为研究内部控制欲盈余管理的关系提供了良好契机。
二、文献综述
(一)内部控制定义
内部控制是公司内部治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企业经营业绩、风险防范和财务报告质量的合理保证。美国coso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报告(1992)中提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hammed(2009)将内部控制界定为一个为保证政策执行、促进效率、避免欺诈的会计程序,并且是一个动态的、全员参与的过程。
(二)盈余管理定义
scott在其著作《财务会计理论》中认为,盈余管理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自由选择使经营者效益最大化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行为。kathehne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的本质是企业管理层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相关利益的“披露管理”。hedy和wahlen(1999)认为,管理者利用对所报告的财务数据的判断和构造交易来进行盈余管理。
(三)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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