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思考
[摘要]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加大对建设活动的全过程管控,已成为行业管理的一大趋势。本文通过剖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和完善内部审计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审计;问题与建议
引言
为适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作为重要监督方法之一的内部审计越来越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重视,不少建设管理单位已将内部审计作为一项常态化的管理手段,将其融入到项目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中。由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展内部审计的时间不长,审计方法和审计经验也相对落后,因此各建设管理单位需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促进和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与内部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订不完善目前我国颁布的和审计活动有关的法律有两部,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在上述法律中,它们分别对政府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但与内部审计相关的法律还没有颁布,目前遵行的有关规定只有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还未上升到法律高度,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地位相差甚远,因此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也往往得不到社会和单位的足够重视。
(二)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高当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层多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他们懂工程技术,却不重视管理,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高,认为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单位的检查,内部审计结果的差或好对他们都产生不了影响力和作用,因此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得不到管理层的配合与支持,审计范围容易受限,审计工作无法全面开展。
(三)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独立性差,主要体现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目前不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将内审机构和财务机构进行合并,对外统称为财务审计处,有的则是在财务处设置一到两个内审岗位。上述两种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都直接受到财务部门的管理和控制,这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监督和评价职能时,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顾虑较多,很难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的内部审计人员抵制不了压力和诱惑,与违法违纪者同流合污,使内部审计最终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监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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